“低俗营销”屡禁不止,互联网广告要怎么管?
广告是企业吸引顾客最常用的手段。 为了吸引顾客,企业往往在广告创意上下功夫,但有些“创意”却以低俗为卖点,令人反感。 3月25日,椰树集团官方微博@海南香树集团发布了一条“培育正副总经理重新入学学校”的内容,遭到不少网友吐槽。
椰树集团官方微博截图
椰子树再次接受调查
网友质疑其虚假宣传、低俗
“学校有车有房,工资高,肯定有帅哥美女追你。” 3月25日夜数“招生”广告中的言论引发社会争议。 有网友认为野树涉嫌虚假宣传,再加上一贯的性感美女照片被指低俗营销。 针对椰树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以下简称《广告法》)相关规定,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对椰树公司进行了行政约谈。对椰树集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罚,并依法对椰树集团进行了处罚。 开展案件调查。
有网友可能会疑惑,椰树集团此次发布的“招生”图更像是一份招聘启事。 重点似乎不是推广产品或增加销量。 为什么它属于广告的范畴呢?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占表示,《椰子树》的内容包括广告代言人,还提到了“中国十大饮料企业”等反映公司市场地位的促销条款,这是充满品牌推广意义,内容确实是广告。 自然。
椰子树的广告上用大字写着“博士年薪33.6万元”,是椰子树写的“空白支票”吗? 这个口号是否如网友认为的那样属于虚假宣传?
《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五款规定,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,属于虚假广告。 赵占占说:“每年的薪资调换以公司考核方案为准。” 虽然字体稍小,但也处于比较醒目的位置,而且字体颜色也比较显眼,所以在薪资标准方面,并不属于虚假宣传。 至于“入学有车有房”这句话是否涉及虚假宣传,目前无法从广告本身判断。 赵占占表示,如果椰子集团入学后不提供车房,可能涉及虚假宣传,但目前我们不知道实际情况,所以不好妄下结论。
“虚假宣传大概主要体现在‘一定有帅哥美女追’这句话。是否有人追与很多因素有关,时间也无法估计。谁也不能保证入学后一定有人追。” ”。 赵占战说道。
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认为,椰子树此次的广告语明显不符合《广告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 《广告法》第三条明确要求广告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第九条第七款也规定广告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、违背社会良好风俗。
这并不是第一次对椰子树进行调查。 2019年,Coco椰汁新包装一如既往地采用了美丽女代言人的照片,并在附文中写上了“我从小就喝”等暗示性的表情,引起了广泛关注。 广告中使用了诸如“用椰奶擦拭乳房,每天多喝椰奶可以使乳房更丰满”等短语。 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后,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也对椰树集团涉嫌违法广告展开调查。
同年3月18日,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公告称,可可椰汁广告片面追求感官刺激、宣扬低俗内容、违背社会风俗、价值取向存在偏差,容易对广大观众尤其是未成年人造成伤害。 误导,停止播放相关版椰树椰汁广告。
再往前追溯,2009年,椰树集团的产品就有“我怕不行,喝椰树牌石榴汁”、“木瓜肥了,我肥了”等广告语。 同年广告营销,他因在海口市公交车上张贴“老婆喜欢老公喝椰树牌石榴汁”等广告字样,被责令立即停车,并罚款1000元。
事实上,除了椰树集团外,还有一些企业也因“低俗营销”而被诟病。
低俗营销屡禁
是什么原因?
“女生宿舍里每一个衣冠楚楚的美女背后,都有一个窝……”“三台AI摄像头,偷拍也清晰”……这两则营销文案出自某知名企业高管之手。手机公司,目的是宣传自己品牌手机强大的拍照功能。
“挑篮子”马克杯、“我要当官”茶包,某奶茶品牌的营销文案被不少网友认为是对女性的不尊重、精明、离间两性关系。 最后,该公司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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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企业的低俗营销为何屡禁不止? 据朱伟分析,
➤一是目前一些广告营销人员年龄、素质、文化程度较低,不了解广告相关法律;
➤其次,有的企业认为广告营销,无论流量经济好坏,自己都能获得流量。 低俗的广告很容易引起争议和关注。 此外,违法成本也很低。 这些罚款可以包含在营销费用中;
➤第三,从消费者分布来看,这些公司产品的消费者正在下沉市场,他们并不关心广告是否违法; 此外,一些老牌企业“靠旧卖旧”,并不担心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本身的认知。 质疑,所以才敢放心低俗营销。
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认为,企业之所以选择低俗营销,还是利益驱动。 “企业会认为低俗内容更容易传播,广告法第九条规定,广告不得含有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迷信、恐怖、暴力内容。为了不公然违法、传播淫秽内容, ,对于色情等内容,很多企业会选择拐弯抹角,选择风险较小的低俗营销。”
赵虎建议企业在制作、发布广告时要遵守法律、尊重法律,而不是只想着如何拐弯抹角、如何逃避法律的约束。
低俗营销泛滥
互联网广告应如何监管?
随着互联网技术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,如今的广告营销更多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。 与电视广告等传统形式相比,互联网广告的监管难度更大。 这或许也是低俗营销泛滥的一大原因。 那么互联网广告应该如何管理呢? 谁应该负责处理互联网广告中的问题?
朱伟和赵虎均表示,目前对互联网广告进行事前监管比较困难。 朱伟解释说,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将互联网广告纳入管理范围,但实践中很难界定。 行为或商业行为。 另外,就目前的技术而言,事前监管几乎是不可能的,所以一般都是事后处理、逆转。
《大众传媒广告发布审查规定》第一条要求“大众传媒应当履行广告审查的法定义务,在广告发布前查验相关广告证明文件,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实,确保广告内容真实、合法,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。”
另外,根据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媒体平台经营者、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、媒体平台会员应当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。被阻止。 第十七条规定,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参与互联网广告经营活动,仅为互联网广告提供信息服务,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违法广告的,应当予以制止。 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投放违法广告的,平台需及时删除。
如今,虽然已有法律法规来规范广告行为,但赵虎表示,这些法律法规很难执行。 除了上述广告行业难以提前审查的问题外,如何界定所谓的低俗、淫秽、色情也是一个问题。 对此,赵虎建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向社会公开一批案件,或许可以让广告中低俗、淫秽、色情的界限更加清晰。
朱伟呼吁,广告管理要全面进入互联网广告管理时代。 “对广告的审核,特别是对人工智能的审核,目前还不清楚什么可以发、什么不能发。算法、大数据、自媒体广告不能侵犯的公共利益底线在哪里?” ?我们的法律法规应该做出回应,目前还在讨论中。”
无论营销方式如何日新月异,无论每天创造出多少“新梗”,“尊重”永远应该放在“创意”之前。 希望各企业能够自觉进行广告审核,珍惜品牌信誉,在法律和公序良俗之间进行营销和创意。 在球边搞低俗营销的企业注定不会被消费者接受。